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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3-10-30   点击数: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是全院性的宣传、教育和科研的计算机网络,是学院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为了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的运行、使用和管理,促进校园网的健康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依照《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2、接入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

    3、本管理办法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院投资购买、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4、我院校园网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实现学院内各部门计算机之间的互联、信息资源共享并实现与Internet联网,旨在为我院教学和科研活动提供先进的信息交流手段和丰富的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以促进我院教学和科研的发展,同时为我院管理走向科学化、现代化提供支持。

    5、我院校园网是全院教学和科研计算机网络,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我院各部门以及广大教职工和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分工

    6、学院成立校园网络管理领导机构,实行对校园网络统一领导。

领导小组组长:陈宝光

副组长:邓耀斌

成员:李敏辉  黄晓明  张家琪  吴领合  景延鹏 祝水珍

      李培新  张伟敏  张爱民  张雨亭  贺错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敏辉

副主任:黄晓明

成员:各系部处室信息员

    7、学院网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党委宣传部是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工作,检查网站信息安全、内容的质量和时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网站建设问题。负责学院新闻信息、思想政治教育网页内容的及时更新。

    8、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学院网站的规划、建设、监管技术和网络维护以及学院信息化建设的推广工作。负责对龙首校区、临潼校区的网站建设指导。

    9、各党总支负责本系部处室网页制作、管理、上网内容的收集、整理、审查、上传更新等日常维护工作。同时向学院提供新闻信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内容。

第三章 网络安全管理

    10、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各接入部门信息网络安全员必须采取各种技术和行政手段,保证网络及网络设备的安全(包括防盗、防火、防雷击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保证总控室及其设备的安全,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总控室。各种设备要设置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

    11、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12、人事、组织、财务、教务、纪检、党办、院办等部门存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以及其它部门涉及保密内容的计算机必须与校园网物理隔离,不准联网。

    13、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14、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影响和损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15、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并建立定时杀毒制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随时发布病毒信息及预防、处理措施。

    16、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17、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更换网络设备。

    18、网络用户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学院党委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安全保卫处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用户,将对其进行警告、中止网络连接等处理。

    19、网络用户有义务向学院监管部门报告校园网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四章 网络运行管理

    20、校园网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各部门接入网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由各部门具体负责。

    21、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管理维护主干光纤网络、出口线路、交换设备、节点设备和通信设备。在网络运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监视主干网运行情况,并作好运行维护日志,一旦发现故障,应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尽快解决问题。 

    22、各接入用户如需增减连网通讯端口及IP地址,需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审批及实施。

    23、各接入用户负责管理维护本部门的网络设备和网络设施,不得擅自变更IP地址、主干节点设备(包括位于节点机柜外的电源插头)或将本部门的设备放在主干节点机柜内。

    24、校园网的所有接入用户,不得擅自与其他校外网络或互联网建立专线连接。 

第五章 网络信息发布管理

    25、我院在Internet上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新闻动态信息、学院宣传信息、教学科研信息等。 

    (1)新闻动态信息包括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新闻、政策宣传、学院管理体制改革等项内容。

    (2)学院宣传信息包括学院各部门介绍性的图文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招生就业信息、社团活动、各项重大活动宣传资料、对外交流的资料。

    (3)教学科研信息包括专业介绍、课程介绍,重点课程、重点实验室、实习基地的资料、教学课件以及重点学科的资料、科研成果及获奖资料等。

    26、上网信息审核程序。发布信息由各部门提供信息内容,新闻动态信息由党委宣传部审核并上传更新,教学科研信息由党总支书记或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名指定专人制作发布。对外公布学院资料、重要数据等宣传信息,部门负责人申请,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27、发布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背宪法所确定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利益和学院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党委宣传部对校园网络信息进行监管,对以上内容及其它不良信息提出修改和处理意见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处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协助、配合党委宣传部对网上内容进行监管和删除不良信息。

    28、各部门要及时更新网页内容,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宣传学院。对于上传稿件的作者学院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办法按照《 关于加强学院对外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办理。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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