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2013年11月4日收到省高教工委《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贯彻执行情况自测自评工作的通知》以后,我院立即成立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自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自测自评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对照测评体系进行自测、收集材料、起草自评说明,目前,大学生思政教育自评工作已完成,自评报告经反复修改已上报省厅。
在自评工作中,我们查找出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存在的不足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教育厅的测评,经学院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就自评工作中需要整改的重点项目和任务分工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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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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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部门与协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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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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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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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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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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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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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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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的政策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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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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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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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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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形势与政策”课进课表和规定的课时、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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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思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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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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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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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校史陈列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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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负责收集保管好原校庆展室的展板,待新校区有场地时布置或省厅来校测评前临时安排场地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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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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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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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大学生网络思政教育整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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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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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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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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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健全大学生网络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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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各系党总支(在系部网站增加学生思政教育和学生党员专栏或专题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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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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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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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门的学生心理咨询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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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在新校区分配办公用房时解决学生心理咨询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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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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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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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师生比不低于1:5000的比例配备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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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团委(对目前3位有心理健康咨询资质的辅导员下心理咨询专职教师令,人员仍在原部门做辅导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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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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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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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基层建功立业学生的先进典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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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中心、各系党总支(加强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各系收集优秀毕业生典型材料,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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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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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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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教师参加学生社团指导的政策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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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教务处、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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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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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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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学生专门活动用房和学生宿舍楼或生活园区学生党团活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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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在新校区分配办公用房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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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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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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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专门的抵御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学校进行渗透和破坏的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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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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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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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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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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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完善学院联系学生家长制度,定期召开有关学生学风、学生管理、毕业工作等方面的学生家长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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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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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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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与社区合作育人的机制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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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教务处、团委(提出学院与社区合作育人措施,每年制定合作育人安排,开展合作育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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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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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自评报告已上报,但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还要认真整改,进行完善、提高。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按时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测评为契机,扎实推进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迎接下半年省厅的“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测评”工作,力争取得测评佳绩。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二O一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