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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温长安八景历史推心中西安八景”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5-12   点击数: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温长安八景历史

推心中西安八景”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教办发[2014]52号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各直属院校:

    现将《“温长安八景历史推心中西安八景”征集评选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活动,积极推荐优秀作品。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


“温长安八景历史 推心中西安八景”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和提升西安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全力塑造美丽西安城市新形象,充分展示西安独特魅力,增强西安市民的自豪感、归属感和使命感,凝聚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争当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排头兵的正能量,促进西安经济特别是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根据西安市委宣传部《“西安新八景”征集评选活动总体方案》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温长安八景历史  推心中西安八景”征集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征集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董三原    西安市教育局副巡视员

    副组长:周 清     西安市教育局宣教处处长

    成  员:各区县教育局分管宣传工作负责人,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宣教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活动名称

    “温长安八景历史  推心中西安八景”征集评选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10月15日。

    四、活动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校、职业院校及市直属高校。

    五、活动内容要求及原则

    (一)征集评选内容

    征集评选出代表新时期西安城市形象的八个景观,包括四字名称+2张代表图片+300字左右推介词。其中:

    四字名称:高度浓缩、概括反映景观内涵;

    代表图片:具有代表性、直观体现景观特质;

    推介词:透过美丽语言可感受美丽景观。

    (二)评选内容要求

    本次征集和评选出的八个景观(点)既要展现西安人文、历史特色,又要体现西安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既要反映西安精神和价值取向,又要代表美丽西安城市新形象。

    (三)征集评选原则

    本次征集评选的景观要位于西安行政区划内,不包含“关中八景”内容,并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即为多数人知晓并认可,具有良好的大众形象,具有良好的传播口碑;

    二是具有典型的独特性和标志性。能够充分体现西安这座城市的独特魅力,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不同领域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三是具有突出的文化性和延续性。既有历史的记忆传承,又充分体现时代感;

    四是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生命力。要能够承载西安城市变化,经久耐用,广为流传。

    六、征集评选步骤

    (一)征集阶段

    2014年4月25日——9月20日为作品征集阶段,以区县为单位,统一报送至西安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报送,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二)专家评审

    2014年9月22日——10月15日

    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推荐产生16个备选景点参加全市“西安新八景”征集评选活动。

    (三)表彰奖励

    根据专家小组评审结果,将对优秀作品进行表彰,颁发奖品。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并以此为契机引导广大师生深入了解西安的历史文化和自然环境,增强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怀。通过积极宣传和广泛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力争涌现出大量优秀作品。同时,在教育系统内征集评选活动结束后,要进一步广泛宣传全市“西安新八景”的征集评选活动,积极组织广大师生为备选景观投票。

    西安教育电视、西安教育网及各区县门户网站、官方微博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报道活动动态。

    联系人:牟宏让      联系电话:86786577

    电子邮件:edu.news@163.com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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