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系部处室,工会、团委: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师生更多、更好地服务校园、服务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榜样引导,进一步发扬“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已注册的在职职工和在校学生志愿者集体及在各志愿服务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 志愿者集体必须已在学院文明办(宣传部)注册,能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志愿活动。
2. 有稳定的服务项目和对象,定时定点、长期坚持,活动较规范。
3. 有活动台账,文字和图片资料较能应证活动情况。
4. 服务成效显著,受到服务对象好评,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 有典型事迹和总结材料。
(二)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长期坚持参加志愿者活动,有爱心,对待志愿服务满腔热忱、认真负责,事迹典型感人,成绩突出,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每学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间在集体志愿服务每人平均服务时间(小时)以上。
三、评选办法
1. 参评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填写申报表(申报表见附件1、2、3、4)。
2. 申报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需交总结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并附有关志愿服务活动资料和照片。
3. 申报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需交个人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以内),并附参加志愿服务照片1-3张。
4. 材料请于6月19日之前报送至学院文明办(宣传部招待所409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xtyxcb@163.com。
5. 在校学生的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团委提出推荐意见,在职职工的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工会(党员由组织部)提出推荐意见。
6. 学院文明办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审,不设名额分配,重在事迹,对获奖集体与个人由学院党政予以表彰。
联系人:江 岚 王 臻 联系电话:50130
附件1:“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职工表)
附件2:“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学生表)
附件3:“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职工表)
附件4:“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学生表)
西铁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