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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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学雷锋志愿服务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05   点击数:

各党总支、系部处室,工会、团委:

为进一步发扬“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师生更多、更好地服务校园、服务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分“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和“最佳志愿服务集体”三项。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在职职工和已注册的在校学生志愿者集体及在各志愿服务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最美志愿者

1. 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长期坚持参加志愿者活

 

,服务时间累计100小时以上。

3. 事迹典型感人,成绩突出,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4. 有典型事迹和总结材料。

(二)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1. 项目充分体现公益性、创新性、服务性、文化性、广泛性。

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规范的管理制度、成熟的运作模式和显著的服务成效。

3. 实施时间2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

4. 有文字和图片资料,有项目实施方案和总结材料。

(三)最佳志愿服务集体

1. 志愿者集体必须在学院文明办(宣传部)注册,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志愿活动

2. 志愿服务集体的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平均不少于48小时。

3. 有活动台账,文字和图片资料能应证活动情况。

4. 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受到服务对象好评,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 有典型事迹和总结材料。

三、评选办法

1. 参评的“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和“最佳志愿服务集体”填写申报表(申报表见附件1、2、3、4、5)。

2. 报“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和“最佳志愿服务集体”,需交总结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并附有关志愿服务活动资料和照片 

3. 申报“最美志愿者”需交个人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以内,并附参加志愿服务照片1-3张。

4. 材料请于530日之前报送至学院文明办(宣传部招待所409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xtyxcb@163.com。

5. 在校学生的申报由团委提出推荐意见,在职职工的申报由工会提出推荐意见。

6. 学院文明办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的“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和“最佳志愿服务集体”进行评审,不设名额分配,重在事迹,对获奖个人、项目与集体由学院党委予以表彰。

联系人:江  岚    王  臻     联系电话:82150130

 

附件1:“最美志愿者”申报表(职工表)

附件2:“最美志愿者”申报表(学生表)

附件3:“最佳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

附件4:“最佳志愿服务集体”申报表(职工表)

附件5:“最佳志愿服务集体”申报表(学生表)

 

                西铁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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