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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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第一届“我身边的好典型”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0-30   点击数:

各党总支:

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通过对一大批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教学能手的宣传,弘扬了新时期“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爱岗敬业、心系学生”“助人为乐、不求回报”等精神追求,在全省教育系统及全社会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我院也涌现出了赵岚、吉耀武、刘锋等一批师德楷模,彰显了学院“立德树人”工作所取得的优异成绩。根据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身边的好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对我院第一届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全院在校生及教职工中的优秀代表,按“好校(院长)长”、“好老师”、“好学生”三个类别进行推荐。其中,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纳入“好校(院长)长”评选推荐范围。

(二)推荐条件:被推荐人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现教师教书育人、科研创新、服务发展等品质,表现学生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善行义举等品质。

 

   二、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好老师”每个党总支推荐1名;

“好学生”每个二级学院推荐2名;

“好院长”只限二级学院推荐,名额不限;

本届工作推荐之后,对涌现出的典型事迹要及时上报,不受时间、名额限定。

(二)报送要求:先进事迹信息稿要求2500字左右,图文并茂,包含被推荐人基本信息,表现师生乐于奉献、敬业创新、品德高尚、见义勇为、诚信互助等品质。

(三)报送方法:先进事迹信息稿采用邮件报送至xtyxcb@163.com。

(四)报送时间:即日起至12月1日。

三、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扩大宣传力度,吸引师生广泛参与。以此项推荐活动为抓手,引领全院师生不断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校园中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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