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测评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为切实提升我院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水平,现决定对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相关部门根据《陕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测评指标体系(试行)》,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认真逐项进行自评,并及时完善整改措施。
此次自查自评工作需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同《陕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于5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xtyxcb@163.com。
附件:陕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测评指标体系(试行)
党委宣传部
2020年5月7日